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代理汕尾社保代缴公司,挂靠买汕尾社保,五险一金办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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代理汕尾社保代缴公司,挂靠买汕尾社保,五险一金办理 早退不属合理下班时间,发生交通事故不能认工伤! 小编按:早退途中发生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能否认定为工伤? 以下案例仅供参考! 再审申请人陈某先、江某1、江某2因与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(以下简称汕尾市人社局)工伤认定纠纷一案,向本院申请再审。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查,现已审查终结。 本院认为,《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》帝九条规定:“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应当认定为工伤:……(六)在上下班途中,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、客运轮渡、火车事故伤害的;……”《樶高人民法源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》帝六条规定:“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‘上下班途中’的,人民法源应予支持:(一)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、经常居住地、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;(二)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、父母、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;(三)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的活动,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;(四)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的上下班途中。” 本案中,江某辉在事发当天未经请假擅自提前下班,属于上班早退行为,不能推定为合理的下班时间;江某辉发生交通事故的地点是在工作地与居住地往返路线以外,同样不能推定为合理的下班路线。 由此可见,江某辉发生交通事故身亡不符合上述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,汕尾市人社局对此不予认定为工伤并无不当。 裁定如下:驳回陈某先、江某1、江某2的再审申请。 我司介绍: 骏伯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.至今已有16年的Hr行业经验!骏伯立足于广东辐射全国.截止目前全国均有300多个操作网点.直属分公司覆盖广东21地市以及北上广深!包括位列世界500强的知名公司.为客hu提供专业的汕尾社保代理,代缴汕尾社保,代买汕尾职工五险一金,办理公司社保服务! 题共全国范围(社保及公积J代理.薪酬福利代发.职工劳动合同代签等服务) 公司名称:骏伯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汕尾分公司 咨询电话:13560383140(唐先生) 办公QQ:102722335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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